老公与小三有孩子,我该起诉他们什么?

2025年09月20日

在咨询室里,李女士红着眼眶对我说:“老师,我怎么也想不到,和我一起走过十五年风雨的丈夫,竟然在外和别的女人有了孩子。更让我心碎的是,那女人还年轻,他们甚至打算把孩子生下来。”她声音颤抖,双手紧紧攥着纸巾,仿佛一松手,整个人就会垮掉。

这样的场景,我见过太多。每一次,我都深切感受到,当婚姻遭遇背叛,尤其是当这种背叛以“孩子”这种最原始、最无法回避的方式呈现时,那种被撕裂的痛,远不止是情感上的打击,更是一场身份、尊严与未来的全面崩塌。

那么,面对老公与小三生下孩子的情况,作为原配妻子,我们能做什么?法律上,我们又能起诉他们什么?

首先,我们要明确一点: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,婚外情本身并不构成刑事犯罪,也就是说,单纯出轨、同居、甚至生子,都不属于“重婚罪”的直接构成要件。但,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无能为力。

如果你的丈夫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,对外宣称是夫妻,或者办理了虚假结婚登记,这就可能构成“重婚罪”。一旦证据确凿,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,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虽然现实中这类案件取证较难,但并非没有可能。比如,邻居的证言、共同租房的合同、朋友圈晒“结婚照”、孩子出生证明上登记为“父母”等,都可能成为关键证据。

其次,从民事角度,你可以提起“离婚诉讼”,并在诉讼中主张以下几项权利:

第一,离婚损害赔偿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,因一方重婚、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这里的“损害赔偿”不仅包括物质损失,更包括精神损害。虽然法院判赔金额通常不会太高,但它的意义在于法律对过错方的否定和对受害方的抚慰。

第二,财产分割倾斜。在离婚财产分割时,法院会考虑过错情节。如果你能证明丈夫长期与第三者同居并生育子女,属于严重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,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可以适当照顾无过错方,让你分得更多份额。

第三,关于“小三的孩子”,你不需要承担抚养义务。这个孩子与你没有任何法律关系,你既没有抚养责任,也没有继承权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丈夫用夫妻共同财产长期资助第三者及其孩子,你可以主张这部分支出属于“非因家庭生活需要的擅自处分”,要求在离婚时予以追回或在财产分割中予以扣除。

说到这里,很多女性会问:“那我能直接起诉小三吗?”严格来说,你不能单独以“破坏婚姻”为由起诉第三者要求赔偿。我国法律不支持“第三者侵权”的独立诉讼。但如果你发现丈夫赠与第三者大额财物(如房产、车辆、存款),你可以以“赠与行为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权”为由,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。这类案件近年来已有不少胜诉判例。

然而,法律只是底线,它能帮你争取权益,却无法治愈内心的伤。我在咨询中常常提醒来访者:在愤怒和痛苦之余,先问问自己——你还想挽回这段婚姻吗?还是已经决定离开?

如果是前者,你需要评估对方是否有悔改诚意,是否愿意切断与第三者的联系,是否愿意接受婚姻咨询。如果是后者,那就果断拿起法律武器,保护自己的财产和尊严,尽快走出泥潭。

最后我想说,遭遇背叛,不是你的错。你不必自责,也不必用报复来证明自己。真正的强大,是在破碎后依然有勇气重建生活。你可以悲伤,但别让悲伤吞噬你;你可以愤怒,但别让愤怒主导你的人生。

婚姻的背叛如同一场地震,摧毁了你熟悉的家园。但废墟之上,也可以重建一座更坚固的房子——这一次,是真正属于你自己的。